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用定额扣除,是指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,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:
1.独生子女:本人扣除2000元/月
2.非独生子女: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非独生子女扣除分为平均分摊、约定分摊、指定分摊三种方式,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,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温馨提示:被赡养人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,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。按照规定,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,只要你是独生子女,不管你赡养一位老人还是两位老人,都是每个月扣2000元;如果不是独生子女,那每个月最多扣1000元。
6个共同赡养人可以少填吗?
不可以,独生子女不必填写;非独生子女的,如果只有二个,分摊方式选择平均分摊,如果有超过二人的情况,选择约定分摊的方式,且单人扣除额不能超过1000元/月。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作为共同赡养人的其他兄弟姐妹的所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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