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销权的定义是什么?撤销权效力确定有哪些途径?
发布时间:2023-07-05 09:49:07 文章来源:汪清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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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权的定义是什么?

撤销权,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、债权人撤销权、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、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、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。

撤销权效力确定有哪些途径?

(1)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权和追认权。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发生法律效力;法定代理人虽然没有同意,但是在行为实施之后予以追认,该民事法律行为同样生效。

(2)相对人的催告权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同意,又没有追认的,相对人可以在三十日内催告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。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拒绝追认,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(3)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。在该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,善意相对人对该行为享有撤销的权利,撤销的方式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。撤销权是形成权,只要在该期限内行使,该民事法律行为就被撤销,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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